时间:2021-06-29 点击: 次 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四川省和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日前就深化“十四五”期间川渝两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提出10条措施。双方就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系列重点任务推进、执法事项清单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修订等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,对2021年工作开展进行了研究。 川渝联合执法10条措施包括: 1.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着新装,执新法,聚焦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》实施,查处一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,联合发布典型案例。 2.联合开展应急演练,提升实战水平。 3.统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,促进川渝企业环境信用互认。 4.修订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,统一裁量尺度。 5.联合开展执法培训,在川渝两地各办一期,邀请生态环境部和两地专家授课。 6.互派环境执法人员交流学习。 7.搭建环境执法和应急信息共享平台,实现信息共享。 8.联合开展执法案卷评查。 9.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新方式,争取上级支持。 10.不定期开展走访互动,研究环境执法重大事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