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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海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》印发

时间:2021-06-29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不详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  让省属国企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生力军、排头兵

  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海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(2020-2022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推动国有经济进一步聚焦海南自贸港战略安全、产业引领、国计民生、公共服务等功能,加快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、价值创优大的大企业、大集团。

  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2年,全省国有企业规模、效益实现跨越式增长,制度集成创新实现突破、基本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;省属企业在海南自贸港主导产业中发挥战略引领作用,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、重大专项任务、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主体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,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生力军、排头兵。

  《方案》要求加快资源整合重组,推进海南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。省属企业带头打造符合海南自贸港发展方向的核心主业,提高核心业务集中度,每家省属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,每个主业的营收和利润都要分别达到总额的25%以上。

  海南省还将推进省属企业整合重组,省属企业按“资源相同,主业相近,业务相关,产业协调”原则开展产业链、价值链并购重组,现有省属企业到2022年全面完成战略调整和布局优化,并围绕海南自贸港主导产业开展融资、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。

  根据《方案》,海南省将打造旅游、交通、机场、建筑、水务、现代物流等行业领域龙头企业集团,培育通用航空、咨询设计、智慧环保、新型建材、产权交易、资产管理、数据服务、海洋渔业、粮油食品等专业化特色企业。

  此外,海南省还将加快推进市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,深化农垦企业改革,并加快清理处置企业低效无效资产。到2022年省属企业基本完成清理退出非主营业务,以及低效无效资产处置,并全面完成已列入“僵尸企业”名单企业的处置治理任务。

  《方案》强调要健全海南自贸港现代企业制度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,同时到2022年要实现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,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,并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授权制度,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,基本形成海南自贸港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体系。

  《方案》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,要分层分类多种方式推进,并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;同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,探索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企业选人用人及分配激励机制;并优化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机制,支持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积极实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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