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7日,一份“大客车司机酒驾与小轿车竞逐致1死3伤”的交通事故认定书,引发网友热议。记者从该起事故的死伤者家人处证实,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确是保定涿州市交警部门做出的。 据这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家人介绍,事发发生在2017年7月17日上午10时许。当时老人骑电动三轮车,带着分别12岁、11岁和4岁的三个孩子外出,行至107国道涿州市东仙坡镇下胡良村老收费站门前路段时,遭到从后面冲过来的838路大客车撞击。
电动三轮车当场解体,老人和三个孩子被紧急送往涿州市医院抢救。其中年仅4岁最小的孩子,因伤重经抢救无效死亡。老人和另外一个孩子身受重伤,全身多处骨折,目前仍在涿州市医院救治中。还有一个孩子受了轻伤。 事故发生后,受害者家人从附近监控和目击者处了解到,当时肇事的那辆838路车速非常快,先是与左侧一辆黑色轿车发生刮蹭后,再撞上右侧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电动三轮车,导致了悲剧的发生。受害人的家人一直疑惑:838路大客车到底发生了什么?
据受害者家人介绍,7月24日涿州市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,解开了他们心中的困惑。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:7月17日上午9时55分许,董某酒后驾驶838路大客车,由北向南行至涿州市下胡良村东路段时,因躲避右前方路面情况,向左侧变更车道,而后驶回原车道。路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从左侧车道超过大客车后,向右侧大客车行驶的车道变更车道后踩刹车,之后加速向南行驶。
董某驾驶大客车在后方追逐过程中,路某驾驶的小轿车向右侧变更车道,两车发生刮撞。随即董某驾驶的大客车驶入路西侧非机动车道,撞上老人驾驶的,拉着三个孩子的电动三轮车,酿成1死3伤的惨剧。交警部门认定,路某和董某驾车竞逐,董某饮酒后驾车,超速行驶,是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,两人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和乘坐人无责任。
受害人的家人表示,他们查看过肇事大客车的行车记录,发现事故发生时,大客车的时速高达93公里。而事发路段已经进入城建界,大型客车限速40公里。
由此来看,大客车司机酒后竞逐超速行驶酿成严重交通事故,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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