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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姜福被开除党籍

时间:2023-06-20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姜福被开除党籍
 
  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黑龙江省委批准,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姜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    经查,姜福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违规收受、赠送礼金;违反组织纪律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职务晋升、岗位调整、工程项目承揽、国有企业收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在保证金返还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。

    姜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弃守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在组织函询时弄虚作假,与行贿人串供并伪造证据,对抗组织审查;违背组织原则,在担任基层“一把手”期间,大肆卖官鬻爵,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廉洁底线失守,大肆收受礼金;擅权妄为,亦官亦商,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作为满足自己贪欲的筹码,大搞权钱交易,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,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。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,并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、不知止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姜福开除党籍处分;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姜福简历

    姜福,男,汉族,1956年11月生,黑龙江讷河人,在职大学学历,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9年8月参加工作。历任五大连池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副市长,五大连池市委副书记、市政府市长,北安市委副书记、市政府市长,北安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黑河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,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。2016年12月退休。

     (黑龙江省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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