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0-03-02 点击: 次 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大连市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指导落实好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(第6号)各项工作要求,推动全市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,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《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,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。 一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(一)做好员工健康管理。各单位要建立有效疫情防控工作机制,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,按照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(第6号)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,并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。 (二)实行健康状况报告。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,员工出现发热、呼吸道症状时,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。单位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,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。外省入连货车驾驶员由货物接受单位负责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。 (三)各单位如与入境人员发生接触,要严格对入境人员进行全过程健康监测,每天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健康情况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。 二、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(四)加强进出车辆和人员登记管理。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。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,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。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,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,体温正常方可进入。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入,确因工作需要的,应检测体温,并询问来源地、工作单位、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,符合要求方可进入。 (五)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。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,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,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。如使用空调,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,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,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。 (六)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。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,洗手、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。如无洗手设备,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。 (七)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。工作场所、食堂、电梯、卫生间、洗手池、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,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。电梯按钮、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。 (八)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。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、电梯、楼梯、吸烟区时有序排队,保持适当间距,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。减少召开会议,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、控制规模,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,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。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,人均不少于2.5平方米。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、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。 (九)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。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,实行错峰就餐,有条件时使用餐盒、分散用餐。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,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。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,不与他人交谈。 (十)做好医务服务。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,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。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,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。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,及时疏解心理压力。 (十一)规范垃圾收集处理。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,加强垃圾箱清洁,定期进行消毒处理。加强垃圾分类管理,及时收集并清运。 三、指导员工个人防护 (十二)强化防控宣传教育。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,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、掌握防护要点、增强防护意识、支持配合防控工作。 (十三)落实个人防护要求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,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。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《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》要求,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。养成勤洗手习惯,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、手绢、衣袖等遮挡,倡导合理膳食、适量运动、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。 (十四)各单位如与入境人员发生接触,要监督入境人员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14天隔离等防控措施,要为入境人员提供可靠的通行、居住、用餐等保障服务。要避免员工与入境人员密集、密切接触。未执行14天隔离措施的短暂入境工作人员,确有必要参与工作时,应采取提供入境人员穿戴防护装备(如防护服、护目镜、医用口罩等)等防范措施;与入境人员接触的员工也要采取类似防范措施。 四、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(十五)明确单位防控责任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,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,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。 (十六)设立隔离观察区域。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,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,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,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。 (十七)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。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,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,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、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,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。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。 (十八)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。已发现病例的单位,要实施内防扩散、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,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、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、疫点消毒等工作。疫情播散的单位,要实施内防蔓延、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,根据疫情严重程度,暂时关闭工作场所,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。 来源:大连市疾控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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